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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召开首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7-13 08:20:59





    7月12日下午,清丰县法院召开首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相海主持发布会,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正科级审判员赵彦景对案件作专题发布。各媒体记者等参加发布会。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清丰县法院在审理食品安全诉讼案件中,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严惩重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依法审理了食品安全诉讼案件,切实维护了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了沉重代价。

    赵彦景法官对清丰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通报。7月12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根据郭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在妥善处理好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后,清丰县法院对刑事部分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郭某某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赵彦景法官称,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受理该案件,既是清丰县法院运用司法手段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捍卫群众利益的职责所在,也是清丰县法院用实际行动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食品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在审理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过程中,清丰县法院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得力措施,持续加大对涉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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