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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带子出差 冒酷暑调处疑难案件

  发布时间:2018-08-10 08:13:10




    “没想到您能带着孩子,在这么热的天大老远赶过来帮助我们解决纠纷,真的是太感谢了!谢谢您,闫法官!”当事人对承办法官高度敬业奉献、高效便民服务的精神高度赞扬。近日,清丰县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由古城办案点负责人闫军景同志承办,得到圆满化解。

    2017年5月12日,清丰县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查明,因立案前被告刘某某已远赴日本打工,该案终止审理。期间,承办法官闫军景同志多次与当事人双方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沟通调解,但均未成功,以致即将形成长期未结案件。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闫军景决定,出差到商丘虞城县、安徽砀山两地寻找当事人,依法处理该案。但是,闫军景同志有一刚满周岁的幼子尚在哺乳期,离不开母亲的照顾。于是,闫军景同志带着幼子,冒着30多度的高温酷暑,长途跋涉一千多公里寻找当事人。闫法官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娴熟的审判技能,凭着高尚的人格魅力引导和感染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两天一夜的不懈努力,最终化解矛盾,成功调解结案。

    闫军景同志顶烈日、冒酷暑,坚持带年幼的孩子出差,她用流下的汗水克服所有困难,用奔波的脚步诠释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彰显着为民服务的火热赤诚。当大家都对他伸出大拇指时,她却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

    闫军景同志自2018年3月担任古城办案点负责人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85件,结案356件,结案率达到92.47%,调撤率达65%,年平均审理期限为32天,被大家亲切地称为办案“快枪手”。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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