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发布时间:2013-03-21 14:59:37


    在“讲文明、守秩序、爱清丰”主题活动中,我院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多措并举落实活动要求,努力为清丰县城营造文明、和谐、美丽氛围。

    一、组织领导到位。针对主题实践活动,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活动推进会议,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直接负责人,庭室部门为具体责任人的活动组,下设组织、宣传和督导三个小组,各小组严格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人员组织到位。通过自愿报名、部门推荐等方式组织志愿服务干警23人,成立志愿工作服务站,设站长一名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同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节点,任务、人员点对点联接,保证事有人管,岗有人站,确保工作任务不出纰漏。

    三、宣传执行到位。志愿组织成员通过制作标语、小红旗及宣传图片等深入街头社区宣传交通法规,通过实际案例警示交通违章后果。上下班高峰时段,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对违章群众宣讲教育,提醒不文明交通危害,引导群众文明出行。

    四、监督考核到位。督导组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抽查巡岗,对志愿服务干警在岗情况、文明服务等事项形成督导记录,每月汇总通报。梳理正反两方面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评,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41922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