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十点,几位熟悉的身影徘徊在清丰县人民法院门口,申请执行人王某等三人手握红色条幅站在法院门口,执行法官心里一阵纳闷:不是已经执行完毕了吗?怎么又来法院?
执行法官赶忙走上前,申请执行人王某等三人也大步迎了上来,将红色条幅递上前来,口中一个劲的道谢。法官仔细一看,哪里是”红色条幅”,原来是王某等人拿来的一面锦旗。
2005年春节,赵某等三人让王某等给找民工,王某找到民工后,赵某等三人把民工分散到西平庄、中铁十八局等工地去帮工。后经结算,赵某等三人尚欠王某等九人劳动报酬17028元。后经清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等三人共同给付王某等九人劳动报酬17028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等三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等九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是涉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并且王某等九人均为外地人,执行法官于立案当日便赶赴被执行人赵某等人家中,经调查,被执行人赵某等三人常年外出打工,家门一直关闭,周围邻居也不知这三人的去向,造成案件一时难以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等九人因迟迟得不到工资款,便认为法院袒护本地人,对法院执行意见较大,并情绪激动扬言上访。执行法官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王某等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赵某等三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为了缓和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情绪,执行法官在中午吃饭时间及晚上均主动拉上王某前去被执行人赵某等人家中进行调查,让申请执行人王某切身感受到执行法官在尽心尽力为申请执行人办实事。
执行法官并不定期的一早一午一晚前去被执行人家中查找下落,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争取申请人的谅解。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3日早上六点,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被执行人赵某住处,发现门口有车轮印迹,当即对其家周边进行布控,进入其家中,正好发现被执行人赵某还未起床。通过详细的向被执行人阐述拒不履行的厉害关系,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当场履行了债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郑重的接过当事人的锦旗,这起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执行法官的脚步却不曾停留,又奔波在另一纠纷的执行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