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清丰县法院通过四举措加强合议庭职责,完善规范合议庭工作,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
一是规范合议庭管理。出台《清丰县法院合议庭办理案件考核办法》,对合议庭办理案件的性质、数量、流程及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合议庭办案质量等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法官晋级晋职挂钩。
二是推行专业化合议庭办案模式。将我院审判一线的31名法官资源重置,根据法官的专业特长组成少年、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金融纠纷5个专业合议庭,使案件审理更专业化;拓展专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结构,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吸收社会上相关专业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进入专业合议庭,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三是强化合议庭交流学习。主管副院长每月、合议庭庭长每周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业务理论学习,党组定期对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合议庭成员到学校挂职、到银行现场学习等方式提高合议庭案件成效;通过购置法律书籍和法律专家讲课视频、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形式,为合议庭交流学习提供平台。
四是注重合议庭案件成果转化。实行合议庭定期研讨制度,对合议庭在审判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出不同类型案件的审判要点或庭审指南,并形成指导性案例或调查研究,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水平。
2013年1-3月份,我院审结的974起案件中,发改案件1件,发回改判重审率为0.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6个百分点,当事人息诉服判率达93%,交通事故等6类民事案件平均审限由过去65天缩短至48天;合议庭通过梳理汇总,归纳审判指南21条,形成指导性案例和调研文章11篇,大大提高了庭审质量、效果和运用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