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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发布时间:2013-04-16 16:56:32


    基础制作从严。标准运用字体、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等,规范排版、打印、装订、印章等辅助制作;事实叙述做到清楚全面、简练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判决说理做到系统透彻、逻辑严密、运用法律术语确切、语言精炼,法律法规条文引用准确、规范;判决结果明确、具体、完整。

    审核把关从严。实行裁判文书三次审查制,对每份裁判文书进行拟稿初次审核、打印二次审核、签发再次审核,杜绝出现错字、别字,问题句、难懂句,确保当事人拿到裁判文书能看懂、能明白、能领会。

    评查标准从严。先后出台了《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等规定;由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组成专家评查组,对所有的裁判文书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查,裁判文书质量与案件质量评查衔接、与考核奖惩挂钩,成绩记入年终考核范围。

    评先推优从严。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测评”活动,每半月开展一次裁判文书学习,由业务骨干和制作能手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讲授文书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每月进行一次裁判文书练兵;每季度进行一次裁判文书测评,由院长亲自监考,以现场发挥进行答卷式测评,按分数高低排出名次,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截止3月底,该院开展学习4次,练兵3次,参加人数达57人次,评查裁判文书180份,评选优秀裁判文书20份,精品裁判文书10份,有力推动了裁判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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