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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振民来我院调研

  发布时间:2009-08-18 15:00:26






    8月18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红光、副院长马长虹、办公室主任张勇的陪同下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并就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重点调研。我院院长荣延平就清丰县的县情、本院院情、整体工作情况及本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做了汇报

    孙振民副院长一行首先查看了我院的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文明创建档案室、荣誉室、阅览室后,肯定了我院的文明创建成绩。

    孙振民副院长听取汇报后说:“我今天到清丰县法院来,可以说不虚此行,感觉很好,非常振奋。”对法院近几年来的工作成绩,评价清丰县法院的整体思路清、工作路子明、管理手段好、文化氛围浓,这些都表明了法院干警用心、动脑、勤奋、努力工作。同时,他为我院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即通过抓教育、抓管理、抓培训、抓廉政、抓典型、抓宣传,加强干警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大对模范干警、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二要抓好业务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对于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于社会危害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要坚决严惩,对于社会影响小的民间邻里之间的轻微刑事犯罪,要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在量刑幅度内,从宽处理;对于民事审判工作,要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找准调解方法、明确调解步骤,提高调解效率;对于行政审判工作,要敢于受理、注重协调,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到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执行工作,有执行能力的要勇于执行,排除内外干扰,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三要抓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干警的办公环境。要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改善基层法庭办公条件,努力建成标准化法庭,对于基层干警的生活,要关心、照顾、鼓励,政策上要倾斜,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直接连接老百姓的纽带作用,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四要抓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法院的形象和干警的综合素质。孙振民副院长指出精神文明代表法院的形象、是法院的荣誉和无形的资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可提高干警的内在素质、综合素质和个人修养,对于改善干警的办案态度、工作作风,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促进和谐司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鼓励清丰县法院要巩固现有文明创建成果,完善文明创建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最后孙振民副院长希望清丰县法院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再上台阶,再创辉煌,在县委的领导下,为清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地贡献。

责任编辑: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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