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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项举措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3-06-20 16:59:34


    一是开辟快速通道,优化立审程序。我院以“快立、快审、快结”为指导方针,开通快速通道,优化立审程序。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食品、药品和农资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在严格查清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前提下,坚决做到快审、快结,稳、准、狠地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

    二是加大惩处力度,震慑犯罪行为。我院从快从严审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除对犯罪分子依法适用主刑外,加大对财产刑判处力度,坚决查封、扣押涉案物品和罚没违法犯罪所得,从根源上惩治犯罪资本。对故意犯罪、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重罚,震慑和防范该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类和相关渎职犯罪共16起,惩处犯罪分子27人。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我院主动与公安、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建立外部信息联动机制,积极营造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声势。同时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渠道的畅通,注重协作和配合,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执法合力。

    四是借力司法建议,提升宣传效果。今年以来,我院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监管和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6条司法建议,促进了职能部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结合《食品安全法》、《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制作成宣传册,深入社区、乡镇、农村等地进行发放共400册,解答群众咨询70余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在辖区内12个食品制造企业进行重点讲解,强化生产者、销售者的安全卫生意识;同时在我院立案服务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打击犯罪的成果,警示和威慑潜在的犯罪分子,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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