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指导意见,颁布办案指南。出台《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小额诉讼民事案件程序的实施意见》,对小额诉讼从立案、送达、调解、审判、执行等各个程序做了详尽规定,使小额诉讼审判的各个环节有据可依且自成体系,而不再是普通程序的前置或简化程序。
二是简化审理模式,方便群众诉讼。针对小额诉讼争议标的额小,案件事实简单的特点,突破面对面审理、调解的固有模式,抓住案件矛盾冲突化解的时间节点,通过实地调查、电话、QQ和电子邮件沟通等形式,在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使56%的案件在原告与被告或法官与被告未见面的情况下办结,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方便了群众诉讼。
三是创新固定证据,提高审判效率。在传统书面证据形式的基础上,采取电话录音、执法录像等形式固定证据,通过短信、电话形式通知开庭时间、调解矛盾,既方便了办案,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四是强化人员配备,提供办案支持。抽调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熟悉社情民意的9名资深法官,成立小额诉讼审判庭。配置了公务用车、执法录像设备、录音电话、扫描仪和内外网络系统等实现 “高科技、全时空”,使案件办理更为简化,当事人应诉更加便捷。
今年以来,我院启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案件360余件,平均审理周期11天,案件调撤率达91%,75%即时履行,92%的一周内履行完毕,无一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