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让社会直观地了解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我院广邀社会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全力打造阳光执行。
一、见证监督主体多元。采取内外部交叉方式见证、监督执行,
外部广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与人员,内部通过案件不同承办人交叉见证监督,最大程度保障执行监督到位。
二、见证监督内容广泛。选择拖欠农民工工资、民间借贷等涉及民生的57起案件作为见证监督重点,从立案、查封、评估到拍卖、执行款发放等环节全程公开, 重点对执行措施、法官执行态度、执行效果进行见证监督。
三、见证监督方式灵活。通过现场参与、集中走访、问卷调查、召开涉执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广泛见证监督,集中惩治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执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
四、见证监督反馈及时。制作意见登记表随案、随会发放,对见证执行的执行秩序、执行程序规范程度、法官控制执行场面能力、法官素养等进行打分评价,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分类汇总后,要求逐案、逐条、逐点整改,以意见反馈表的形式反馈给监督代表。
2013年以来,我院集中开展9次见证执行行动,共有142位“执行监督员”参加,执结各类“骨头案”57件,执行标的达200万元,监督代表提出意见建议63条,全部进行了整改反馈,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达89%,较去年提升了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