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商事审判四举措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3-10-15 10:04:18


    今年以来,我院明确商事审判工作重点,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四举措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一是构建审判前移服务机制。定期与产业集聚区主管部门进行座谈,就园区企业管理、资产盘活与整合、企业融资担保等问题进行研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管理的引导,强化纠纷预防,促进产业集聚区建设规范发展。今年以来,我院与产业集聚区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3次,提出司法建议14条,被采纳8条。

  二是构建商事审判预警机制。在21家企业设立司法联络员,企业需法律帮助时,由司法联络员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由法院启动商事预警机制,调查了解后,进行分流处理,或者诉前调解,或进入诉讼程序。截至9月底,我院对企业发出预警提示21次,上门指导8次,有效避免了法律纠纷和诉讼。

  三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审判延伸机制。对已成功处理的因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采取事前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预案,事中协调纠纷各方利益,事后回访处理结果,将审判工作延伸至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确保群体性纠纷稳妥化解。截至目前,我院商事审判群体性纠纷发生率为零。

    四是完善商事审判和谐共建联动机制。针对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贷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引入保险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同时,通过“托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社会法庭、行政机关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工作效果,拓展调解途径和手段。今年以来,我院通过联动机制调解合同纠纷、金融借贷案件117件,调解率达该类案件的62.5%,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民二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43442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