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以四个转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一是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向组织汇报工作情况,交谈思想状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真做实,真正达到目的。
二是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要求干警从立案、送达、庭审、合议,到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包括规范的用语、规范的着装、规范的礼仪等,彰显司法的权威和文明。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推行阳光审判,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四是切实转变纪律作风。教育干警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廉洁司法,公正办案,严守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