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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增选30名人民陪审员全票获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13-11-22 08:48:40


    11月22日,在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院提请增加的30名人民陪审员获正式任命,通过这次增补,我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53名增加至83名,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实现了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为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高度重视,争取支持。  我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及时制订选任工作方案,先后2次向县人大专题汇报增选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增选工作,以12个业务庭室为单位,分别结对联系17个乡镇落实增选工作。

    二、严格选任,确保素质。认真对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严格把握好选任标准,在确保人民陪审员政治业务素质符合条件的同时,着重对品行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察。

    三、拓宽范围,优化结构。此次增选工作从丰富组成群体入手,拓宽了选任范围,从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退休职工、农民等多工种、多阶层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选拔,扩大基层群众的当选比例,同时兼顾不同年龄层、性别的人民陪审员,组成结构更加多元化。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立“人事专档、培训专项”管理模式,从选拔初期收集整理好各位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注重核查候选人员资料,及时将资料存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对新增人民陪审员法律基本知识、审判规则和审判纪律等进行岗前考试培训,确保陪审员合格上岗。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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