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纵横联动推进。制定增补责任目标分解方案,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领导小组,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确定12个责任庭室,实行主管院长牵头、主要庭室筛选、审判员结对联络的选任机制,层级负责督导、联系、落实, 推动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有序开展。
增选提质增量落实。严格选任条件,在原有53名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增补了30名陪审员,新增补人员兼顾不同职业、年龄、性别,基层群众占增选总人数的73%, 39名法官与83人民陪审员比例达到1:2.13,全面实现了“双倍增”计划。
参审分类均衡覆盖。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归口分类陪审,依据审判运行态势,固定庭室陪审员,合理确定陪审基数,适时调配陪审员参审案件类型及数量,保障陪审月月分类有统计,季度参审保均衡。我院目前陪审率为51%,较去年同期平均提高了9.6个百分点。
保障专款专项倾斜。积极争取陪审费用5万元,单列人民陪审经费开支,统一管理、专款专用。陪审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0元每人次提升到50元每人次,陪审完成后立即发放。在陪审员增选工作中又单列3万经费,用于宣传、组织、补助等事项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保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