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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五举措扎实推进“三留守”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4-04-09 08:36:33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三留守”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清丰县法院从立案环节抓起,多措并举,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切实维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逐案排查,建立台账。立案庭、民一庭、行政庭、刑庭、执行局将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期间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逐案统计,迅速摸清案件底数,根据案件性质分类建立“三留守”人员信息台账,制定审理和执行方案,督促案件及时妥善解决。

    二、畅通渠道,及时救助。开辟“三留守”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移转审理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当事人,一律免交诉讼费用;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协助“三留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确保“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全面实现。

    三、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对“三留守”人员起诉的,特别是涉及家暴、赡养、抚养、监护、离婚等案件,优先适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动态回访,帮扶沟通。建立“三留守”案件人员信息库,判后动态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分类进行帮扶救助;定期沟通,为“三留守”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为“三留守”人员维权。

    五、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三留守”活动诉讼须知、制作案例展板、重点场所设立咨询台、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对《妇女儿童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点法律进行宣传,扩大群众对活动的知晓度。

    2月份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排查涉及“三留守”人员权益案件242件,审结231件,为“三留守”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万余元,帮助申请办理司法援助4件,诉前委托成功调解5件,跟踪回访当事人42人次,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4次,发放宣传页3000余份,受教群众达5000余人,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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