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情形,突出细微。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出台了《加强纪律作风规定》,严格上岗、履职等7个方面的要求,从接待到审判,从政务到业务,以群众感知的视角覆盖每一位干警,每一项工作,确保干警谨言慎行,规范审判。
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内加强自我管理,每位干警签订《纪律作风承诺书》,自设高压线,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对外开展司法作风评议,立案庭随案发放司法作风评议卡,邀请当事人随时反映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动态监督。
深入群众,跟踪问效。干警携卷下乡,带案走访,主动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广泛征集意见,把问题找实找准,丰富细节管理的渠道和载体,以社会评价检阅法院形象,为法院工作提供民意基础。
严厉问责,促进整改。我院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和突击访查,检查结果在工作动态显示屏滚动播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实行院长、主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三级督查”制和庭室长连带责任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
2014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定期检查15次,抽查8次,突击访查4次, 通报批评10人次,对外发放评议卡2000余张,群众评价认可度达92%,我院干警纪律意识得到强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