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为三留守人员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5-06 17:06:44


    为进一步推进“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内外联动、重点帮教、法制宣传等措施为“三留守人员”撑起保护伞。

    内外联动,强化保护的主动性。我院积极与公安、教育、妇联、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进行协调,整合社会力量,对“三留守人员”较多的三个乡镇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成立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中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结对帮扶等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重点帮教,增强保护的针对性。我院选派20余名法官,与典型、困难留守儿童结对,做他们的“代理妈妈”、“代理爸爸”,在学习上跟踪辅导,生活上给予帮助,思想上正确疏导,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补钙”。在乡镇企业建立留守妇女就业基地,提高留守妇女工作技能,把留守人员帮扶工作与新型农业产业紧密结合,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帮助留守妇女就近就业。

    法制宣教,注重保护的全面性。我院组织审判经验丰富又精通做教育工作的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村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学校上法制课或到村中上法律宣传讲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对监护人、事实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律知识专门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能。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少年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4367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