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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举措扎实开展“三留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7 14:35:53


    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依托党委领导,立足群众实际,扎实开展保护工作,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领导统筹,各部门分工协作。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长石文英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活动办设在民一庭,委派专门的联络员进行上传下达。同时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细化方案措施,多途径有条不紊。我院根据活动对象及案件性质的不同,对活动安排分类部署、分步实施,活动开展找准办法、定实措施,针对不同群体特征多举措推进,使活动内容更加契合群众实际需求,活动方式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量化考核标准,勤督导规行矩步。该院分别对活动安排落实情况和信、宣、调宣传报送工作制定了《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安排落实量化考核办法》、《“三留守”信宣调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将标准细化到具体分项,将考核标准以数据的形式直观呈现出来,每周进行一次评比,评比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同时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活动中敷衍了事、虚于应付的情况予以严肃查处并对安排落实不到位、任务目标不明确的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完善。

    深化活动部署,常推进齐抓共管。该院建立了“一月两次”的三留守活动定期工作碰头会议制度,确立了每周五晚召开工作碰头交流会议制度,会上各部门一起协调、商议,就活动开展中的经验、疑点、难点和热点等问题等进行讨论与交流,分享各自的心得感触,并对前期的工作进行总结、梳理,于第一时间对下一阶段的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稳步推进活动的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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