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令宝、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邑陪同下到清丰县法院指导“三留守”及“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清丰县委书记鲁彦峰、清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晓杰、清丰县法院院长石文英陪同调研。
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参加了农民工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为14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44万元,深入到清丰县大屯乡裴营村为农民工姬宝凤送去赔偿款8万元,前往清丰县固城乡实验小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为孩子送上了文具、书包等学习用品。每到一处,都和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询问工作、生活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指出,按照省法院的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和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这两项活动关注的对象是农民工及他们的亲人、孩子,具有内在的联系,是一脉相承的。在这两项活动,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优先从快审、执结欠薪案件,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决不能让农民工流汗流血再流泪,把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农民工的家庭,替农民工兄弟保护他们的父母、爱人和孩子,让他们远离伤害,引导全社会关注、关爱农民工及三留守人员,让外出务工者安心工作,让留守家园者放心生活。
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强调,濮阳市是劳动力输出大市,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家门外出务工,他们的权益需要保护,他们留守家庭的亲人同样需要保护,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突出的社会问题。濮阳市两级法院开展的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和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很切合濮阳的实际,是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务实之举、为民之举。全市法院要扎扎实实地保护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办快、办好,对打不起官司的三留守要开辟“绿色通道”,坚定地站在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的立场上,做维权的“保护神”,让他们走进法治的春天里,要利用好法院的法律资源优势,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让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农民工、三留守人员代表应邀参加。河南省电视台政法频道、河南省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濮阳市电视台对调研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