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我院召开了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动员会,部署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会议由清丰法院党组成员张晓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宣读了《清丰县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强调要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健全规范庭审行为的长效机制,提高庭审的规范化。
刘亚娟副院长对活动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是强化庭审功能,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二是明确分工,狠抓落实。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依照方案的安排部署,做好、做实各阶段的工作,同时各庭室要建立台账,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职能分工;及时向活动办报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的信息,负责对外联络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沟通联络工作,就活动中要注意的事项及时与有关机关沟通协调。三是认真总结,及时整改。认真组织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由听审式监督向听、评、议、改一体式监督转化。四是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将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活动作为联络工作的重要方面,与办理督办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参观、座谈等活动等相结合,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虚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