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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三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4-07-18 09:12:41


    7月17日,在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我院提请的53名人民陪审员获正式任命,通过这次增补,我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83名增加至136名,提前完成了上级法院规定的人民陪审员增补任务,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三倍增计划”。

   我院高度重视此次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及时制定了增补责任目标分解方案,先后3次向县人大专题汇报增选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增选工作,确定12个责任庭室,实行主管院长牵头、主要庭室筛选、审判员结对联络的选任机制,层级负责督导、联系、落实。责任庭室对接17个乡镇,兼顾不同职业、年龄、性别、学历,提请了60名人民陪审员,经过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严格筛选,7月14日向人大提请了符合条件的53名陪审员,获人大常委会全部通过,至此,我院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达3.02:1,全面实现了省高院规定的“三倍增”计划。

    2014年以来,我院把人民陪审员陪审率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该考核指标涉及的案件数、参审数分解到每月、每季度;要求各庭室一月一评查、季度一总结,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1-6月份,我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35件,人民陪审率达84%,评审指数同比上升了2.6个百分点,有效推动了人民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大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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