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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调解年”活动专刊之七十七

双方赌气闹离婚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7-28 08:42:03


    8月17日,我院立案庭副庭长孙丽君通过细心观察,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找准矛盾症结,在立案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使原本反目的夫妻满意而归。

    当日上午8时,一对夫妻在相互争吵中走进清丰县法院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指责,互不相让,均扬言要离婚。立案庭副庭长孙丽君迎上前去,让他们坐下来消消气,有事慢慢说。

    经详细询问得知,夫妻二人桑某玲(女)和高某军(男)是清丰县仙庄乡人,经人介绍相识,于2005年11月28日在清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和睦,2007年1月25日生一女孩,2008年12月9日生一男孩。随着两个孩子的出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高某军常年外出打工,桑某玲在家耕种农田,操持家务,照顾子女,夫妻间因缺乏沟通,感情出现裂痕,桑某玲认为高某军不顾家,不体贴,高某军认为桑某玲不近人情,不温柔。当日双方再次发生争吵,一同来法院要求离婚。

    孙丽君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并通过观察感到,虽然双方嘴上都说要离婚,但内心仍在爱着对方,便着手做调解和好工作,引导双方多想对方的好处,体谅对方的艰辛,检讨自己的不足,考虑离婚对子女健康成长的危害。经反复做工作,使双方消除了怨气,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均表示回家要好好过日子,并一再表示给法官添了麻烦,对法官所做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盛昌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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