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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公开凝聚法治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4-11-18 10:53:31


以司法公开凝聚法治正能量  

席建林

    司法公开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是确保司法廉洁最好的防腐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公开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是确保司法廉洁最好的防腐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当前,如何通过有序有效的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通过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如何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更是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确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前提。一是要建立全面公开的原则。细化“过程性”司法信息公开事项,突出对审判流程节点动态信息的全面、详细告知,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要建立及时公开的机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和运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等多元化的司法公开载体,让各类司法信息更加快速、有效、便捷地传导给民众。三是要以公开倒逼规范、确保公正。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促进庭审、文书规范化;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权全程留痕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四是要以公开促进便民利民。借助12368诉讼服务平台,完善来访引导、材料收转、联系法官、信息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周到的司法服务。五是要以公开弘扬法治精神。拓展公众开放日教育功能,发挥新闻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遵法守法观念;定期发送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总体而言,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机制将司法公开不断推向深入,通过全面、及时、有效的公开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凝聚整个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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