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申诉权,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我院于2009年9月7日上午对葛某涉诉信访案件召开了听证会,依法公开公正处理信访案件。
被告人葛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葛某某自愿认罪,该案于2006年9月15日审结,然而其兄葛某以故意伤害案不是其所为为由长期上访。为了彻底解决这起信访案件,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院举行了葛某信访案件听证会。院长及主抓信访的副院长参加了听证会,我院还特别邀请了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所在村委以及群众共4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充分听取了信访人的信访理由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均一一回答了信访人的提问,并做了细致的法律释明工作,案件被害人也参加了听证会。整个听证过程严肃、紧张、有序,整个听证活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院还组织与会各方面代表进行了发言,虚心征求和听取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法院采用听证会的方式处理信访案件很好,能够让社会各界参与司法、参与处理信访工作,形成合力。通过听证,感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是正确的,同时,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还对信访人做思想教育工作,希望其不再上访,安心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