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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司法鉴定随机抽签法彰显公正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4-12-19 11:29:25


    司法鉴定意见被司法界形象地称为案件之关键证据即“证据之王”,在存在多家合法的司法鉴定所情况下,不同的当事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在当事人意见不一致时,清丰县法院采用随机抽签法,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我院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一般先采用协商方式,让各方当事人选定司法鉴定机构,一旦由一方先行提出,另一方则大多持逆反心理。而双方举荐结果相同时,当事人之间也常互相猜忌,当场反悔多、选择迟迟无结果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是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也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不信任。

    司法鉴定采用随机抽签法后,如果案件当事人双方就鉴定机构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就会通过抽签法随机抽选鉴定鉴定机构。抽签时,双方当事人均到场并分别选取5个符合条件的的鉴定机构,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案件鉴定属性,由专门人员采用抛硬币的方法确定一方的当事人为做签者,另外一方当事人为抽签者,做签者按候选者的序号做签,抽签者抽签后当场交给专门人员验签,专门人员验签后应当将余签向当事人公示,双方当事人及在场人员对结果当场进行签字确认;当事人一方不能到场的,由专门人员做签,到场的当事人抽签,当事人抽签后,专门人员当场验签确定,并将余签向当事人公示,并由在场人员对结果当场进行签字确认。通过采用抽签法并由纪检检察人员监督确定该案鉴定机构,保障司法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立案庭)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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