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面向“三农”,服务群众,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秋收。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巡回办案,就地调解案件,解决纠纷,确保农民秋收耕作顺利进行。 针对法庭受理的“涉农”案件具体情况,为不耽误生产,减少当事人来往法庭的次数,缩短诉讼周期,除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形外,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是实行留守、值班、上门制度,方便诉讼。针对外出农民工节假日回流的情况,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每天指定人员留守,接待来访群众;对于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的、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行预约上门立案等措施,依法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行调解优先 ,力求案结事了。针对村居相邻之间矛盾可调解度大的特点,该院积极探索整合多元化调解的力量,完善对接机制,设立乡镇人民调解法庭,充分发挥村居司法协理员的作用,努力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