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生第一次打官司,不懂啥路数,到这儿来后,门口导诉人员赶快指导我去诉讼服务指导中心咨询,哪里的工作人员不但给我讲程序,还指导我写诉状,在5分钟内我就立上案了,别人欠我的钱有希望了,” 这是5月4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石文英去检查立案登记工作,一名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怀着兴奋的心情向石院长讲的话。
“虽然今天的立案人员比以往多,但我认为立案的速度比以往快了,效率提高了,我们律师非常欢迎”,这是一名律师在立案现场对立案登记制实行后,对清丰法院立案工作的看法。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于清丰县法院对立案登记制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立案法官精神饱满,立案工作秩序井然,立案的当事人对清丰法院立案的速度、效率给予极高的评价。据统计,5月4日清丰法院共登记立案19件,接受咨询 35人次,比4月30日立案14件提高了35个百分点。
据了解,在最高院下发5月1日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文件后,清丰法院首先加大宣传力度,3次上街向人民群众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解释立案登记的范围、程序,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立案流程。其次,在5月4日以来实行登记立案时,立案法官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10分钟内办理完各项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准备的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裁决。
清丰法院院长石文英对立案登记工作高度重视,从以下几点予以强调: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立案登记制的意义、作用和范围。二、立案法官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提高立案的效率和速度。三要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确保立案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