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扶贫济困、安老扶幼的美德,扩大慈善资源,筹集慈善资金,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5月8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在机关一楼大厅组织干警开展了201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
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同志呼吁和号召全体干警积极参加募捐,按照“捐赠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我院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号召,以实际行动为贫困和急需救助的群众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此次活动共筹集慈善捐款5900元,由我院全部转交县慈善总会,用于扶危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
捐款干警表示,慈善事业是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增强社会责任感,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我们要立足本职、热心慈善、回报社会,为建设和谐清丰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