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别为“冲动的惩罚”叫好
据报道,青岛一女子过马路闯红灯,遭交通协管员用铁锤猛砸头部,被砸女子躺在斑马线上鲜血直流。围观群众称,该女子之前就因过马路问题和协管员起过好几次争执。涉事交通协管员一直说:“她不按红绿灯走,是她自己的错!”
比新闻事件更精彩的往往是评论,翻开网友评论,竟然发现有一大半网友对于协管员铁锤砸人的行为表示理解支持,大部分网友认为面对不守交规屡教不改者,就应当使用一点“铁腕”手段。甚至更为过激的言论也有之。
罪有轻重,女子多次有意闯红灯当然有过失之处,应当受罚,但是绝对不是用交通协管员冲动的铁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闯红灯的女子应该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显然,头破血流的代价过重。
如今频发的“路怒症”每每传染到网络,网民常常为“以恶制恶”的行为叫好,归根结底,折射出的是现实社会的浮躁,身在钢筋水泥搭建的城市中,交通拥堵,物价上涨,脾气也跟着上来。“怒从心中起”,也许协管员那愤怒的铁锤并不只是想惩戒闯红灯女子,或许只是瞬间的冲动,想一吐郁结于心的怨气,于是对一个有点小错的行人动起了私刑。
网友们 “疾恶如仇”的背后是对于是非的混淆,是对于法律法规的无知。坏脾气如利刃,伤人且伤己,有时候不假思索的一句留言,会对当事者构成二次伤害,也会助长社会以暴制暴的风气,试想,如果您某一天不小心在马路上犯了错,看到突从天降的铁锤,您是否会后悔莫及。所以,请您再莫为“冲动的惩罚”叫好。
——王以豪
短评
反腐“过头”论当警惕
近日,《人民日报》刊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腐败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干部群众非常拥护和支持;但社会上也出现了“反腐败过头了”、“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应该缓缓手”等不同议论。这些反腐“过头”论混淆视听,必须引起警惕。
其实,中央反腐与父母教育孩子有异曲同工之处,家长不能惯孩子,同样中央也不能惯着干部,要狠抓惩治这一手,发现问题就要严打“板子”,以零容忍的态度架起带电的“高压线”,从而使干部不敢触碰,达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反腐败过头了”、“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应该缓缓手”等言论实为无稽之谈。一方面,广大群众早就对干部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巴不得中央一打到底,彻底根除害群之马,只留下为民服务的好干部。在他们看来,反腐不仅没“过头”,反而还不够深入,“老虎”、“苍蝇”还隐藏了很多,最好能再加大力度,彻底清剿干净。而另一方面,群众对“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的说法更是嗤之以鼻。殊不知,反腐越深入,干部越规矩,门越好进、事越好办,经济发展越健康,广大群众就能得到越多实惠,又怎么会反对?事实上,真正受反腐之风影响的,只是一些手脚不干净、心中蠢蠢欲动的“蛀虫”和一些想从公家身上榨取利益的投机分子,这一撮人不仅是少数,而且是社会经济肌体中的“害虫”,被铲除得越彻底越好。以前,星级餐饮业、高档礼品业和奢侈品市场等不正常发展,造成了许多铺张浪费,是虚假繁荣;而现在,奢侈商品下架,亲民商品上架,群众消费成为主流,这才具有可持续性,是真正向好的方向发展!
——王 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