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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深入开展四项“民心”工程

  发布时间:2015-05-26 07:53:38


    清丰县人民法院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做好排民忧、释民惑、护民利、解民难四项“民心”工程,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推向深入。

    一是排民忧,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环节,继续实施立案登记制,加强文明接待软、硬件建设,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风险告知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地办理人民群众的诉请。

    二是释民惑,提高服判息诉率。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真正使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

    三是护民利,加强执行工作。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惩戒机制,通过与联席单位相互配合,并视情况及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侦查等举措,执结了一批“骨头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解民难,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缴诉讼费的措施;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诉权,耐心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那些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

责任编辑:Y    

文章出处:城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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