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23 08:26:24


    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创造百姓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县文明办安排,6月16日清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志愿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呼吁和号召全体党员积极参加活动。各支部党员踊跃报名参加,最终从全院70名党员中抽调10名党员参加此次活动。

    16日上午8点30分,10名党员志愿者到达指定地点金桥商业街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该院党员志愿者服从组织安排,沿街先后深入3家大型超市、2个集贸市场、13家餐饮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10余条,有力地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近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及时、准确、高效地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该院高度重视,把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作为法院刑事审判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保证起诉到法院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时依法审结。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让更多民众了解、重视食品安全,让更多的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Y    

文章出处:政治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6380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