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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30 11:03:34


    为宣传严格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举措,提升我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水平,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要求,以省、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为重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集中宣传有关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规定,宣传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标准,促进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进一步提高,打造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举措,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高我院暂予监外执行的透明度,巩固既定成果,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我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5年6月至7月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关切,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二)宣传重点:罪犯患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不予监外执行。

    (三)宣传形式

    1、于7月初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我院暂予监外执行实施情况。

    2、制作展板及宣传页,宣传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邀请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及看守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沟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探讨疑难问题、征求工作意见。

    4、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5、在我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开设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闻专题,集中展示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层次,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方案,细化责任,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2、真抓实干,确保活动实效。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开审理,组织好新闻发布会的题材,做好新闻专题的内容发布。宣传活动要紧密围绕宣传重点和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做好新政策、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宣传工作。7月10日前,将参加新闻发布会题材和内容制作完成,并报上级法院审核。

    3、做好总结,及时上报情况。

责任编辑:Y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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