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落实省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宣传我院严格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举措,提升我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水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亚娟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赵彦景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相海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徐永强 审监庭庭长
曹青次 刑一庭庭长
崔丽红 少年庭庭长
佘俊林 政治处副主任
谢振超 审监庭副庭长
韩丽敏 研究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永强
副主任:佘俊林、谢振超、韩丽敏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材料宣传组、督导检查组
综合组:由谢振超任组长,刘晓艳为组员。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协调与上级法院的联系与沟通;二是掌握工作进度,汇总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台账;三是负责各种材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印刷、发放等工作;四是负责来人、来电、来访等接待工作;五是负责活动办会务、通知、传达等工作;六是处理活动办的日常事务。
材料宣传组:由佘俊林任组长,韩丽敏、张国瑞任组员。工作职责:一是负责起草文件、宣传稿件、汇报材料等文字材料工作;二是负责活动信息的编发;三是负责策划、协调、指导新闻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四是加强理论研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经验材料和理论文章;五是负责专项活动的网络宣传。
督导检查组:由徐永强任组长,曹青次、崔丽红为组员,工作职责:一是负责落实院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督导、督办、催办、检查;二是负责对本院相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察并进行通报。
清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