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老年结交好友本是一大幸事,但如果这个好友另有所图就麻烦了。近日,家住清丰县大屯乡的解某就摊上了这样的麻烦事,他辛苦一辈子积攒下来的几万块钱被盗取一空,而嫌疑人就锁定在他的忘年交李某身上。7月16日,清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4年8月4日,被告人李某找本村解某借款1000元,解某将存折交给李某,并将密码告诉他让其自行取款。当天李某共取2000元,但并未如实告诉解某。2014年10月8日,被告人李某利用到解某家串门的机会,将解某的存折和一张银行卡盗走。因存折和银行卡密码相同,被告人李某从10月8日到案发期间先后通过银行柜台、自助取款机取走18000元,通过刷卡消费580元。被害人解某于2014年12月19日报案,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及案件审理期间分三次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被害人,被害人对李某表示了谅解。另外,据了解,被告人李某自幼残疾,其妻子患有侏儒症,自理能力差,其儿子不满六周岁,都需要李某扶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赃,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其悔罪态度较好以及身体和家庭情况,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农村留守老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生活困难,内心孤独,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这往往容易让不法分子乘虚而入。首先,老人应强化财产保护意识,把存折、现金等放在隐蔽的地方,而且身边不要留置过多现金,可以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密码。其次,老人的子女应常回家看看,即便不能回家也要常打电话,发现异常立即报警。最后,村镇应完善联防制度,有突发情况共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