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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举办纪念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诗歌会

  发布时间:2015-08-29 09:36:27






    为纪念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8月28日下午,我院在五楼会议室举办了诗歌会,干警们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澎湃的爱党热情、优美的诗歌语言,把大家带向那红色岁月的不朽记忆中。全体干警欢聚一堂,共同参加了这次活动。

    诗歌会开始前,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致辞,她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目的是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希望广大干警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抗战精神,为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的贡献。

    诗歌会以一首合唱歌曲《歌唱祖国》拉开帷幕,《勿忘国耻,中华当自强》、《民族的记忆》、《历史不容忘记》、《那一年》一首首经典诗词重温了党的革命之路、传承了党的革命传统;一腔腔百转千回、矢志不渝的红色情怀,从朗诵者的心间喷薄而出;一首首荡气回肠、雄浑壮美的山河吟诵,在聆听的干警心田里激荡舒展;一个个精彩节目既让人感受到中华经典的不朽魅力,又充分表达了对祖国的满腔热爱和美好祝愿。活动中,一首《不能忘却的记忆》将整个诗歌会推向了高潮,现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一首歌一段历史,一首诗一种情怀”,此次诗歌会,不仅回顾了我们党抗战胜利70年来穿越激流险滩,走过血雨腥风,继而力挽狂澜、发愤图强,引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成熟、走向辉煌的战斗岁月,也体现了共产党人为追求真理,实现理想,坚贞不屈、矢志不移的执着追求,更激励了广大干警继续发扬优良革命传统,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的决心。通过诗歌会活动,不仅丰富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增加了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使全院干警对红色诗歌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使干警从红色诗歌当中受到了教育。

    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红色诗歌精神,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为法院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Y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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