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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有关格式的参考说明

发布时间:2015-11-04 10:20:45






    一、公开内容

    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濮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执行权。清丰县人民法院法院共设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13个内部庭室及城关镇、马庄桥镇、六塔乡、古城乡、固城乡、韩村乡6个派出法庭,下设审判庭服务管理处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8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23万元,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2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9.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28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法院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27.23万元(含局机关及6个所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2.8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4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8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险、燃料等。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4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异地考察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接待,接待32批次、298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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