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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六年案件一月结 清丰效率慰民心

  发布时间:2015-12-03 08:21:47


    12月1日一大早,清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就收到了一封来自清丰县阳邵乡孔某寄来的感谢信,赞扬清丰法院执行法官效率高,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执结了长达六年的工伤赔偿案件。

    2010年3月,孔某在清丰益华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华生物公司)工作时摔伤,造成腰椎骨折,但由于孔某在工作期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益华生物公司不承认与孔某存在劳动关系,也拒绝对孔某进行赔偿。从2011年3月到2015年6月,孔某与益华生物公司不断就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工伤赔偿产生纠纷,先后经过仲裁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等程序进行解决,这一拖就是四年的时间。2015年6月18日,濮阳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益华生物公司支付孔某双倍工资及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1178万元。

    2015年10月14日,孔某向清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值河南省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受理案件后,清丰法院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执行局快速反应,召开碰头会,确定由执行一庭庭长李国波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对于无法查询的账户,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冒着风雪严寒辗转各个银行柜台;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辩法析理,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查封厂房设备甚至触犯拒执犯罪等后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抱着侥幸心理,以公司效益不好,无力履行义务为由拒不支付,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查到公司的存款账户,通过冻结、扣划的方式成功将款项执结到位,并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领取了执行款。为表感谢,申请人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法院,感谢法院为其圆满解决长达六年的案件。

    该院自开展第七次涉农维权活动以来,加大对农民工这一特殊诉讼群体的关注力度,开展典型案件筛查活动,不断提高对涉农案件的审执效率,对比较典型的申请执行案件,制定执行方案,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16件,审结13件,执结涉农维权案件17件,强制执行11人,涉案标的达60多万元。

责任编辑:Y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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