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郑州人胡某再次来到我院立案庭,向立案法官送上感谢信。对立案庭法官帮助其解决困难办理立案手续表示感谢。
胡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郑州市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法院依法移送我院立案审理。因内网系统无法对接立案材料,致使本院无法立案。考虑到当事人立案奔波,立案庭法官主动与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联系,询问立案情况,经沟通协商,解决了胡某立案问题。当日为其登记立案。同时,在协商等待过程中,为其提供茶水、释明等法律服务。
我院始终秉持诉讼便民、利民,积极打造诉讼服务重阵地,坚持群众路线。立案时,能当场立案的坚决当场立案,不能当场立案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让群众少跑腿,并提供周到热情服务。积极开展“五个一”便民活动,提供引导、释明等服务。切实减少群众立案困难,让群众感受到便利、惠民、高效。
去年以来,我院当日立案3388起。当日立案率99%,接受感谢信15封,电话致谢22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26件次,提供查询服务526件。以实际行动注释了立案法官的真情和履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