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 法检“两长”同堂审案 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09-09 09:32:18




    9月8日上午,随着一声法槌声响起,周某某吊卸彩钢房违规作业致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在清丰县法院智能审判庭公开审理。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计50余人旁听监督。庭审通过河南省法院网络直播平台全程直播。

    这次庭审与以往不同,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担任审判长;清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审判委员会在休庭后无间断衔接召开,并当庭宣判。

2015年6月5日,被告人周某某在驾驶吊车吊卸彩钢房过程中,因违规作业导致彩钢房解体,造成在场协助作业的被害人王某某被砸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移送清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检察长裴大伟主办此案,亲自参与案件分析论证,亲笔制作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等法律文书,做好庭审前相关工作。

该案进入审判环节后,法院院长韩军亲任审判长,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拟定详尽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裴大伟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并与另一名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讯问被告人,依法有序举证、示证和质证。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寓情、理、法于一体,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被告人和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情节和罪名不持异议,并就被告人自首、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

    韩军审判长根据全案情况,确定庭审重点,有序推进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对每组每项证据,一举一质一认,均当庭进行,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权、辩护权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

    整个庭审环环相扣,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到庭人员留下深刻印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进行合议庭评议。随后召开审判委员会,并邀请裴大伟检察长列席发表意见,进行审判监督。

    最后,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院、检察院“两长”同堂办案,首开清丰县先河。这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法检“两长”主动办案、办好案件的开端。庭审结束后,韩军院长、裴大伟检察长表示:今后,法、检两院正、副职走上法庭,带头办案将成为常态。

    法、检“两长”从办公室走上审判庭,实现领导从“后台”到“前台”、从“批案”到“办案”的转变,起到了良好的言传身教、示范带动作用。

    “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带头示范,庭审规格高、节奏快、效果好,公开公平公正,让我们亲身体验到了司法规范和公正公信。”县人大代表南红广高度评价此次庭审。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少年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3715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