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最高院和濮阳市中院文件精神将该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为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向纵深发展,引导广大干警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注重加强学习,纠正错误思想,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清丰县法院党组决定集中开展以司法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重点以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实践证明我院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为使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纪检组长霍自玉进行了活动动员和部署,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开展以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规定各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警示教育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警示教育作出具体规划,认真抓好落实,院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各庭室督查指导,确保了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廉洁意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秉公执法、廉洁办案是广大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期待,也是我们干警应该坚守的职业道德。我院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促进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人民法院的落实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强化学习,采取措施,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证。我院采取集中学习、各庭室组织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书本学习和电化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关于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定期在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提醒干警时时注意,处处对照检查。进一步发挥干警廉政档案的作用,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向社会开通24小时录音电话,公开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个人被举报,经查证属实,一律计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同绩效考评相结合,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认真查摆重点整改,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在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我院全体干警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并注重总结。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干警违纪典型案件中,深入查找个人和本庭室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把目前存在的以下廉政风险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查有无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二是查有无与社会评估机构、律师、当事人非正常接触,让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问题;三是查有无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四是查有无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拉推诿、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五是查有无违反审判公开原则,存在诉讼程序不公开、不公平、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六是查信访接待、立案、开庭等“窗口”环节有无存在便民、利民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问题;七是查有无审判效率低下,案件无故久审不决、久执不结问题,有无超审限、超期羁押问题。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干警自查互查、领导督查等形式,收集整理出在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审判与执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以案为鉴,牢记教训,努力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在学习讨论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友一案中,广大干警纷纷表示,黄松有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执法犯法,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其所作所为,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影响了政法机关的声誉,损害了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是典型的司法腐败。
通过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院全体法官纷纷表示要做到四个必须,即: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二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为务实清廉;三是必须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四是必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班子成员要认真主动地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