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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庭高效结案当事人赠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7-04-26 11:26:30



    4月25日上午,清丰县高堡乡张拐村村民张志豪将一面写着“秉公明断,勤政为民”的锦旗送给清丰法院小额诉讼庭全体工作人员。

    2017年3月底,小额诉讼庭受理了原告张志豪诉被告任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志豪从事买卖彩钢房材料的生意,被告任某和原告张志豪是多年的生意伙伴。2016年1月被告在原告处赊欠价值6000元的彩钢房材料,被告辩称该笔款项已经偿还原告4000元而且实际用这批材料的是他的另一个生意伙伴王某,王某长期在外打工,被告正在和王某的家人进行协商帮原告要回剩余的2000元。原告否认被告已经偿还给自己4000元料款的事实,并且因自己曾经在其他民事案件中当过被告,对法院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被告又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诉讼文书的送达遇到困难。

    为了案件顺利进行,主办法官王晓玉积极与村委会沟通,经多方打探,得知被告正在其岳父家。秉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王法官带领书记员并合法传唤原告前往被告处开展调解工作,原告面对被告手机存留的4000元汇款凭证,看着王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对自己之前不配合、抵触法官办案的行为深感愧疚。在王法官耐心的调解下被告任某当场支付原告剩余料款2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于是才有了原告张志豪向小额诉讼庭送来锦旗,感谢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一幕。

    该案的涉案标的额虽小,但审理中生动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公正、为民”的理念及小额诉讼“快、简、便、省”的特色,更是清丰法院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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