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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对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讲评

  发布时间:2009-12-22 15:58:55


    为提高案件质量,增强法官的工作责任心, 12月18日清丰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发回重审案件讲评会,对2009年度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进行讲评,查找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委会委员、各庭室队局负责人参加了讲评会,被发回重审案件的主审人旁听了讲评会。

    本次讲评会由立案庭对2009年度发回重审的案件统计后,首先由被发回重审案件的主审人对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因进行自查,查找案件质量、法律文书制作、庭审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制定整改措施。讲评会上主审法官向审委会汇报案情、原审审理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由各审委会委员对案件在原审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审理程序等方面发表意见,结合上级法院的发回重审函,认定原审过程中在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问题。经过逐案进行讲评,发现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在实体上存在对财产评估不准确,责任划分不明、说理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高等问题,在程序上存在开庭后取得证据采信、需用职权进行的调查取证、诉讼费交纳不全等问题。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他指出,案件质量是干警综合素质和工作责任心的直接体现,要针对大局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不高、工作不认真、不到位、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深入剖析、坚决整改,要总结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带着问题组织法官、书记员分别学习,从而使暴露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现的错误随时得以纠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以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

责任编辑:盛昌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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