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举行新任职庭长宪法宣誓活动。
宣誓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国胜监誓,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代表党组提出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科科长王涛、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和员额法官出席见证。
宣誓仪式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首先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对王旭栋、聂建杰、徐永强三名同志的任免文件。奏唱国歌之后,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国徽,三名新入职庭长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聂建杰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尽快进入新角色,坚持勤学、务实、团结、廉洁,争取有所作为,绝不辜负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托付。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同志代表党组对新任职的三名庭长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按照“一线五点”整体工作思路要求,深入开展“五抓五促五项工程”,注重团结、遵守规范、提高办案质效、守好廉洁底线;二是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敢抓敢管,不仅做到审判业务精益求精、队伍管理尽心尽责,在党建、廉政建设中,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树立公正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定不移地拥护和促进司法改革,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据悉,今年以来,清丰法院已举行两次宪法宣誓仪式,以后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将作为惯例开展下去,激励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