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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17-08-04 08:52:38





    8月3日下午,清丰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对清丰法院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警示教育。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作重要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相海宣读《清丰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晓伟宣读7名违法违纪人员的案情通报和处分决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指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就是要在案件查办后,以案发单位为重点、其他单位为镜鉴,组织剖析案例,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案发规律,以案倒查、以案促防,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同志对以案促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是着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源头防腐治腐、关爱保护干部、促进干事创业有重大积极意义,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以学促干、以案促改,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从严从实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各部门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对各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及个人,由纪检组、监察室进行问责,确保圆满完成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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