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8日大年初三,乍暖还寒,淡淡的薄雾挡不住浓浓的年味。一大早,清丰县法院副院长赵彦景、执行局局长候美中和执行法官一行四人驱车来到双庙乡,将10.6万元执行款送到行动不便的范某家中。
2017年元宵节刚过,程某便想赶回山东工地。邻村范某听亲戚说程某在山东挣了钱,连车都买了,便脱亲戚给程某打招呼,想跟着程某去山东打工。满怀信心的两人驱车高高兴兴上了高速,谁料在高速上发生了严重车祸。就是在这次事故中,范某失去了双腿,两家闹得不可开交。2017年5月范某将程某起诉至清丰县法院,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程某赔付范某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范家人认为范某钱没挣到,双腿却没了,范某精神几乎崩溃,程某必须赔钱。程家人却认为是好心办坏事,不肯拿钱。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后,程某仍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并带着家人外出。执行人员通过失信名单、网络查控、不定时家访等各种方式仍然找不到程某,范某一家人陷入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困境。
自2018年2月6日以来,清丰县法院开展“新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执行干警放弃春节休息时间连续作战,终于在大年初二早上将程某堵在了家中。程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分头做其和范某家人的工作,终于在大年初二晚上,程某家人将10.6万元送到了法院。
初三一大早,执行法官将执行款送到了范某家里。清丰县法院副院长赵彦景开导范某及家人的同时,鼓励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并留下电话表示愿意随时提供帮助。当范某接过执行款的那刻,终于露出了经过重创后的第一次微笑,门口大红的灯笼仿佛也在诉说这个特别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