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清丰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开启诉前鉴定模式,成功利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伤残鉴定机构,通过诉前鉴定,进行积极探索。
清丰县法院于2018年3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进一步健全了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效衔接,通过诉前调解将大部分纠纷化解在起诉前。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伤害纠纷案件中,因受害人的伤残鉴定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的审理周期和审判效率,为解决因鉴定影响审判效率的问题,该院近期将鉴定程序前移,把需要协商鉴定机构的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组织当事人协商出鉴定机构,待鉴定结果作出后,当事人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确定具体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前商定鉴定机构,不仅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缩短了案件诉讼周期,推动了诉调对接的良性互动,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