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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交通事故组两法官一周开庭审理48案

  发布时间:2018-04-13 11:11:41



    4月8日清明刚过,大家还沉浸在假期的氛围,清丰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交通事故组的法官精神抖擞、全力以赴。在办公室张贴的开庭排班表上,我们看到密密麻麻的开庭分布,五天,两名员额法官已经完成了48个庭的开庭任务。

    原告曹某某、董某某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交警大队认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案标的较小,该案于4月10日立案,4月11日就进行了调解结案。交通事故组受理的案件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在审理案件时,法官先行组织庭前调解,积极适用速裁庭审模式,在审理的48个案件中,当庭宣判9件,调撤17件。

    这是我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行速裁庭审模式高效审理案件的一角,“速度只是符号,公正才是灵魂,群众满意才是宗旨”,2018年清丰县法院进一步深化审判团队建设,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在全院推行速裁庭审模式,1-3月份,我院诉讼结案率71%,简易程序适用率91%,审判效率得到几何式提升,服判息诉率89%,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让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效率和公正。

责任编辑:刘彤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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