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认真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针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特点,坚持“四项措施”,开展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宣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庭、室、队、局负责人是该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是该活动的主管人,严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根据情况制作案件进度报表,严格落实周汇报制度。要求各庭室制作案件审理表,将案件进度、审理执行情况分阶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严格落实周汇报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质高效。
加大农民工维权宣传力度,营造法律氛围。根据基层特点每逢节假日、集、会,以该项活动为契机,根据农民工务工性质和特点制作农民工维权宣传页,组织民商事业务法官设立咨询台,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发放维权宣传页,现场答疑解惑,真心、耐心帮助农民工解决法律困难,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
不定期抽查回访,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督导检查,教育广大法官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感情开展该项活动,为避免在审理、执行等环节上出现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该院成立了以监察室、政治处组成的督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邮箱,对该立案而不立案、该审理而不审理、该执行或有履行能力的而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