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布:
一、失信被执行个人(7名)
1、吕彦强 ,身份证号:41092219760118xxxx,住址:清丰县城关镇南箕街;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551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7日。
2、靳艳龙,身份证号:41092219880306xxxx,住址:清丰县大屯夏固村;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518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7日。
3. 张宏坤,身份证号:41092219870424xxxx,住址:清丰县固城乡李郭村;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506号,处罚事由:居间合同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7日。
4.王跃锋,身份证号:41092219870529xxxx,住址:清丰县固城乡李郭村;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481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7日。
5、洪孝苍,身份证号:41092219841105xxxx,住址:清丰县城关镇西街;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463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7日。
6、程彦伟,身份证号:41092219771113xxxx,住址:清丰县固城乡豆庄村;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 453号,处罚事由:买卖合同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7日。
7、邓朝江,身份证号:15212719700918xxxx,住址:清丰县城关镇东关村;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378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26日。
二、失信被执行企业(2个)
1、清丰县金冠家具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569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685691xxxx,法定代表人:张芳建,地址:清丰县柳格乡前张家村;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513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17日。
2、河南惠丰工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7138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071389xxxx,法定 代表人:张芳建,地址: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安康路东段路北;执行决定书案号:(2018)豫0922执513号,处罚事由:民间借贷纠纷,处罚时间: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