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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深夜还款免拘留

  发布时间:2018-05-30 17:20:08




    5月24日晚上10点,天气渐渐变凉,不少人已经昏昏欲睡,准备进入梦乡。但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灯火通明,执行法官依然奋战在执行一线,执行一起一拖再拖的老赖案件。

    据悉,2015年8月19日被告刘某与原告清丰某支行签订了《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68000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6125%,逾期利率11.4188%,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被告刘某将其购买的小型轿车抵押给原告,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被告刘某未按约定还款,仍欠借款本金26222.45元及逾期利息563.5元。经我院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清丰某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26785.95元。

    判决书下来后,刘某无视法律权威,始终不履行判决书上的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我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并多次电话催促刘某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总是以“我会和原告清丰某支行协商解决此事,你们别再给我打电话了”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面对被执行人此种推迟还款的理由,申请人清丰某支行表示不能再接受。我院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这对刘某丝毫不起作用。

    5月24日下午,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到清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刘某表明,“你名下有一台小型轿车,我们已经对此车进行查封扣押,你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我们有权对你进行司法拘留。”刘某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执行法官只是吓吓他,对执行法官的话置之不顾。刘某说:“李法官,我现在真的没钱,我保证等我凑够钱,我一定马上还”。在执行法官对其耐心释法明理无效后,决定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刘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赖账不对,赶紧打电话给亲戚,一个小时候,亲戚送来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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